关于填报高考志愿及录取问题解答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编者按:高考志愿是考生升学志向和愿望的体现,是招生部门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和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希望每位考生都能审慎对待填报志愿问题。为了帮助考生较好地填报高考志愿,本刊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对考生填报志愿应了解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每个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认真阅读。
1.今年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分几次、何时填报?
今年普通高考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0日—28日,填报提前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日—1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保存的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级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取消被改动志愿考生的录取资格 。
考生应依据省招办公布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含录取期间公布的学校征集计划),认真阅读有关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要兼顾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还要根据高校收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慎重选报。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今年考生网上填报高校或专业志愿是如何规定的?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是: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设在本科一批):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
艺术类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
民族预科班志愿填报在相关批次规定的位置,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的1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志愿。有的高校预科班分专业方向,考生可选报1—5个预科班方向。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当批第一志愿栏。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须同时递交定向西藏保证书。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在网上填报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艺术类征集志愿除外)。
除民族预科班、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外,其他志愿均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不填则视为不同意调剂专业。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先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修改两次,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二,考生填报志愿应以《招生考试之友》招生专业目录合刊中公布的招生高校、专业名称和代号为准,各批次志愿中的高校和专业代号必须与专业目录相应录取批次中公布的高校和专业代号相一致,否则将无法投档和录取。
第三,考生填报志愿要注意分清科类,准确填报。文科考生要从文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理科考生要从理科类专业目录中选择高校和专业。同样,体育、艺术、军队(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类考生要从专业目录相应类别选择高校和专业。
4.提前录取的学校能否兼报?为什么?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高校志愿时,对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等六类高校,对考生都有不同的特殊要求,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专业术科等,有的要提前进行面试或考核测试,而且又都在一个批次同时录取,考生兼报就无法投档。因此,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5.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高校的考生有何照顾政策?
对提前批及对口招生批之外的其他各批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高校的考生,如果所报高校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省外高校对此项规定的认定意见,在招生专业计划中有说明,请考生注意查阅。
6.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定向生如何录取?
定向生,就是定向就业招生,是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去向的招生计划形式。高校可安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艰苦行业、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问题,不是对某一局部地区、单位人员子女的照顾或福利。
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号。
定向就业招生随学校相应批次同时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根据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或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后公开征集志愿,其余各批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定向招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不得对考生附加额外条件,不得向考生收取定向培养费,毕业后用人单位要为考生安排工作。国家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或向考生乱收费。
7.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如何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而定的特殊政策措施。
(1)生源范围
生源范围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录取标准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80分。
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60分。
民族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所报高校提档分数线40分。
(3)志愿填报和录取程序
民族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志愿的相应批次一起填报。
预科班志愿随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批次填报在对应的预科志愿栏内。
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有关学校本、专科普通类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其中报考民族班志愿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相应本、专科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志愿投档。
(4)预科培养
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全国高校本、专科预科阶段培养实行相对集中办学。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至2年预科阶段学习。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被预科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预科培养学校报到。
(5)民族班已录取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到。
8.什么是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 什么是独立学院?
(1)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是成人高等学校招收参加普通高考学生的简称,该类专科班经过教育部审核具备招收普通高考学生资格,与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相同。学生入校后学习、毕业后颁发毕业证及就业政策等,与其他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待遇一样。
(2)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审定的普通高校按照新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除颁发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外,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9.军队院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1)报考条件。①基本条件。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20周岁(截止到1991年8月31日)以下,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②政治条件。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③身体条件。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检查。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复检。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统考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的考生,除按普通高校招生标准体检外,还须按照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复检,并由军队院校面试。面试主要从入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作出综合结论。面试、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面试和复检今年仍实行全省集中分批进行。6月29日,我办将通过网站和媒体,公布军检线和分批安排情况,请报此类志愿考生主动查看。
(3)报考军队院校考生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
(4)军队院校招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省招办从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复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投档扩大到第二志愿上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下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10.国防生如何招生?
(1)什么是国防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地方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和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录取后须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标准,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2)报考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①符合《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②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③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到1991年8月31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④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报考国防生有哪些程序?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仔细查阅提前录取高校中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填报这些高校的有关专业,达到报考高校在我省体检、面试分数线的考生,由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生进行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国防生的政治考核和体检随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同步进行。国防生志愿应填在提前录取高校志愿卡“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栏内。
报考国防生志愿如不被录取,不影响其他批次志愿的录取。
(4)被录取国防生入学前后还有那些要求?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要组织对国防生新生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协议书签约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政治考核复审和体检复查合格者,经军队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
今年有60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国防生,招生计划共518人,具体招生学校详见专业目录。
11.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有哪些规定?
为适应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需要,从2005年起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将招收培养无军籍学员。学员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应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1)招生与录取
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招生暂行规定》和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入学批准书制度。考生须经政治考核、身体复检、面试合格。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承训院校与学员本人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
(2)教学与管理
军校无军籍学员的教学与管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教育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学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员在校期间统一着装,入党、奖励、处分、优等生评选、奖学金设立等工作参照军队高校有关规定执行,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
(3)入伍与分配
军校无军籍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军校无学籍学员毕业分配纳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参照军队院校同培训层次、同学制有军籍学员的规定执行。
(4)福利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由院校每月发放生活费330元(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他费用自理。
12.报考公安院校有何要求?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得超过20周岁)。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校体检标准,还要符合《公安部所属普通高校身体条件要求》。
凡高考成绩达到本、专科分数线以上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负责实施。6月29日我办通过网站和媒体,公布有关面试、复检要求和分批安排情况。
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按学校招生数的一定比例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公安院校招收女生的比例(除明确公布招收数量外)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招生面试、体检除按男生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执行外,其他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新标准执行。这两所院校是公安现役院校,不招收往届生,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0周岁,不再随报考其他公安类院校的学生参加体能测试。填报公安类现役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其他非现役类的公安院校。
13.公安院校的体能测试与面试如何进行?体能测试有哪些项目,标准如何?
公安院校招生体能测试执行公安部《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与面试同时进行。考生面试合格后,随即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适用于报考各类公安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只设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和体能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不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表: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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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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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格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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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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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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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以内(含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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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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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以内(含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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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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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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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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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米以上(含2.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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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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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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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以内(含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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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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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以内(含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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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卧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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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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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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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米以上(含1.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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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司法类高校提前录取有哪些规定?
⑴有哪些司法类高校或专业提前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要求,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司法警务专业,提前录取。
⑵报考司法高校提前录取专业有哪些要求?
凡志愿报考上述高校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报名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③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条件;
④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
思想政治品德及其他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②参加邪教组织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④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⑤被开除公职的;
⑥道德败坏,品德恶劣,有流氓、盗窃等不良和违法行为的;
⑦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⑧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⑨其他原因不适于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的。
⑶报考司法高校提前录取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①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各种残疾;
②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
③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
④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⑤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同公安院校)。
凡高考成绩达到高校要求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目录中已注明)以上填报司法高校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和面试地点、时间请考生于6月29日注意查看我办网站和媒体通知。
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校招生数的一定比例向高校投放档案,由学校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司法高校提前录取专业录取女生比例每校不超过本校招生数的15%。
15.体育类高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并合格,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的体育高校栏内。分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1—5个高校志愿,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2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学校各填报1—2个专业。
本科录取与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同时进行,高职高专录取与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批次同时进行。未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或体育术科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填报以上专业志愿。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按计划招生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文、理科的本、专科分数线。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志愿顺序投档,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和术科成绩及本院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认真参考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高校的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填报提前录取中的体育专业志愿,也可以兼报其他批次的高校志愿。
报考体育高校非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应将这些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高校志愿的“其他高校”栏内,填报志愿的办法和普通类考生相同。
非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与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的文化控制分数线相同。凡达到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高校择优录取。
16.艺术类高校(或专业)招生有那些规定?
(1)考生什么时间填报艺术类高校(或专业)志愿?
报考艺术学校(或专业)的考生,在6月20日—28日填报本、专科志愿。
(2)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有何规定和要求?
艺术类考生填报艺术类高校(或专业)志愿应填在提前录取艺术类高校栏内。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
未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省统考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高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类考生除填报提前批艺术类高校录取志愿外,可兼报非提前批次高校普通类志愿。
(3)艺术高校(或专业)如何录取?
艺术高校(或专业)录取工作分本科、高职高专两个批次进行。本科分A、B段,录取时间安排在提前批次和本科一批的录取时段。高职高专录取,与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同时段分别进行。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我省的规定执行。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将按不同类别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文化双上线的原则,依据高校确定的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在网上择优录取。
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考生,要求考生省统考的专业成绩和校考的专业成绩均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的录取控制线以上,依据高校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按照志愿投档后仍不能录取满额的高校,将征集志愿。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在全省统考考生中征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内征集志愿。
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本科学校和13所参照高校自行划定分数线外,其他高校均执行我省划定的分数线。
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所报艺术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参加普通类学校录取。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了解有关学校的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17.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哪几批?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今年分六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体育和艺术类本科(艺术类本科分为A、B两段,原则上B段为独立高校、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高校为A段)、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小语种),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参加提前批录取;“211工程”高校和经我省批准高校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三批录取;其他高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二批录取;体育、艺术类专科专业与本科二批同时间录取,兼报普通类者,优先录取体育、艺术类,后录取兼报的普通类;本科高校专科班和高等专科学校参加高职高专一批录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高校设置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职高专专业、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等参加高职高专二批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本校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定向就业招生随招生学校非定向招生同层次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同时录取。
民族预科班招生随高校相应批次录取。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18.我省如何实施网上录取?
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同全国各省一样,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远程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以电子信息流转为基础的招生管理模式,它以电子档案替代纸介质档案运转。
网上录取实施办法是:省招委会根据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别划定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招办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1)本科一批先投放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档案,高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调整相应招生计划。之后,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120%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后确定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2)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省外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本省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确定。除第一志愿批量投档外,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高校计划余额1:1投档。
(3)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再补充投档,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省招办在每批投档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
需要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要注意录取期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新闻媒体有关信息,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4)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高校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与国家和我省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和我省规定为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5)高等学校根据省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仅在本科三批民办院校和独立院校中使用)、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 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
(6)省招办和高校须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拨打全省招生服务热线电话(9601166),或到市、县招办招生服务大厅查询,或在高校公布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7) 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各地招办统一管理。已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县(区)招办领取本人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给高校,新生入学后,高校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招办。
19.被录取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对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的已录考生,视为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省招办根据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在本省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应考生予以注销,并对这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20.有关招生补录的相关事宜。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高校,高校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省招办统一在我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照原定录取规则,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时间一般在9月份;届时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新闻媒体公布,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21.香港有几所高校在我省招生?如何报考?
(1)招生高校
经教育部同意,香港有12所高校在我省招收本科自费生。分别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2)报名办法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全国统考之后于6月20日—6月28日将志愿填报在普通高校提前批次志愿栏内,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在我省的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香港其他10所单招高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按高校要求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招生计划不分到省,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招生学校对考生的单考成绩录取新生,7月7日前录取结束,并于7月7日前将录取名单报送我省招办。凡被香港10所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的统一录取。考生报名、咨询主要在网上进行,有关消息考生可登陆香港高校的网站,香港高校网址已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
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www.heao.com.cn)上公布。
(3)其他
凡被香港高等学校录取并赴香港读书的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的手续。学生在香港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
内地学生在香港高等学校就读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内地学生在香港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教育及遇到突发事件,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助处理。
内地学生在香港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在香港高等学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22.澳门有几所高校在我省招生?如何报考?
(1)招生高校
有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5所。
(2)报名办法
我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澳门5所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不分到省。考生可于6月10日—30日直接登陆学校网站按要求向学校报名。
澳门高校招生咨询可登陆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站(
www.gaes.gov.mo),该网址内亦提供有澳门各高校的链接。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有相关网址。
(3)录取
澳门5所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4)其他
凡被澳门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澳门的手续。
学生在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
内地学生在澳门高等学校就读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内地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教育及遇到突发事件,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分别负责管理和协助处理。
内地学生在澳门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在澳门高等学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